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 正文内容

西林县地中海中贫血防控项目资金补助办法

2016-11-29 17:14:03   来源:西林县妇幼保健院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服务事项对象:农业户籍新婚夫妇、计划怀孕夫妇和已孕夫妇。服务事项标准:补助标准如下:1 婚检地贫筛查每对夫妇160元。婚检的血常规由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支付。经血常规检测发现夫妇一方血常规异常,需要进行血红

服务事项对象:农业户籍新婚夫妇、计划怀孕夫妇和已孕夫妇。

服务事项标准:

补助标准如下:

1.婚检地贫筛查每对夫妇160元。婚检的血常规由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支付。经血常规检测发现夫妇一方血常规异常,需要进行血红蛋白分析,以及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指导、高风险夫妇孕期追踪、高风险夫妇妊娠结局随访等服务的,每对夫妇结算标准160元,由国家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经费支付。

2.地贫基因检测每对夫妇1000元。新婚夫妇、计划怀孕夫妇和孕期夫妇,通过地贫初筛为双方阳性,需要进行基因诊断,每对夫妇结算标准1000元。优先使用国家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经费支付;国家项目经费用完后,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地贫基因诊断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产前诊断每例1850元。包括实验室检查和遗传咨询费用。夫妇双方地贫基因同型,需要对胎儿进行地贫产前诊断的,每例结算标准1850元。孕妇先自付费用,再凭发票回县妇幼保健院办理补助,优先使用国家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经费支付;国家项目经费用完后,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地贫产前诊断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责任编辑:谭彩娟 编审:王祖敏

上一篇:西林县产前筛查项目补助办法
下一篇:西林县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办法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