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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合病人办理补偿流程

2017-05-02 15:51:17   来源:西林县人民医院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门诊病人:参合人员就诊时向接诊医生说明,于本院诊疗后持门诊发票、身份证(或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到辖区内的农合办(设在各乡镇卫生院)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门诊补偿比例进行减免医疗费用;住院

门诊病人:参合人员就诊时向接诊医生说明,于本院诊疗后持门诊发票、身份证(或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到辖区内的农合办(设在各乡镇卫生院)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门诊补偿比例进行减免医疗费用;

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向主管医生申报说明,办理出院结账后领取发票及清单,到住院科室护士站领出院证明等相关材料,后一并带好住院发票、清单、出院证明、合作医疗证、户口簿到本院农合办(办理新农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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