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西林县国土资源局拟于近期公开出让一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 拟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座落 |
西林县鲤城新区 |
宗地编号 |
1号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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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5185 |
设定用途 |
商住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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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
住宅70、商业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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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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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绿地率(%) |
建筑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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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32 |
≤32 |
≥30 |
≤16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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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座落 |
西林县新红新区 |
宗地编号 |
A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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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20417 |
设定用途 |
商住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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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
住宅70、商业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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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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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绿地率(%) |
建筑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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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30 |
≤39 |
≥30 |
≤73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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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宗地的相关出让条件、规划指标等如发生变化,请以正式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有用地意向者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17年11月25日前到西林县国土资源局1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意向竞买预申请,并预交竞买保证金每宗10万元(最终以正式出让公告为准),本活动不接受口头、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申请报名资料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应按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
四、西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根据用地意向者实际预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实施预公告地块的正式出让活动。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陆俊光 、谢云春
联系电话:0776-8686502、8682928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