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县乡两级政府
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
西政发〔2017〕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西林县县乡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为保证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布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办负责全面、准确、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县乡(镇)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各有关单位设有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的,要在子网站及时公开本级及下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公开内容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并保持一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水平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权力运行,行政权力事项在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应“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不允许存在权力运行流程与自治区统一标准不一致,或私设、乱设无具体法规、文件依据的行政权力等现象。不得在规定之外私自设立前置条件、增加办理环节,要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三、建立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到位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整责任和调整程序,对照国务院、自治区2017年度关于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调整的相关文件,查看这些事项的运行流程在部门和信息系统中是否按要求调整到位。如本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有变动的,要及时报县政务办,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有关公示平台上公布。
附件: 1.西林县县乡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单位名单(包括乡镇)(56个)
2.西林县县乡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2017年12月25日
公开方式:公开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印发
下载地址:http://www.kite-image.com/uploadfile/西林县编制和优化流程工作电子版.rar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