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障 > 失业保险 > 正文内容

广西失业保险费率再下调 将为企业和职工减负11亿元

2016-11-16 23:33:50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从2016年5月1日起,广西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为0 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为0 5%。费率降低后,每年将给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11亿元。自去年3月1日,广西

从2016年5月1日起,广西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为0.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为0.5%。费率降低后,每年将给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11亿元。
    自去年3月1日,广西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费率由2%降至1.5%,个人缴费部分费率由1%降至0.5%,仅1年可帮助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近10亿元。今年,广西再次将失业保险缴纳总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由2%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费率由1.5%降至0.5%,个人缴费部分费率不变。此项政策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帮助企业减负,广西连续调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相关政策,2015年起至2020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作为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2015年,全区发放稳岗补贴的企业5588个,涉及人数约84.43万人,补贴金额近6亿元。
    此外, 广西失业保险金标准进一步提高,参保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每档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16%-20%,失业人员每月最高可以领取1386元。从2016年1月起,广西失业保险金实行统一标准,按照广西最低工资一类地区的标准执行。
    截止今年4月底,全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75.6万人,比上年底增加2.44万人,1-4月,全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3407万元。


责任编辑:

上一篇:失业保险条例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