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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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科研调查、展览、教学、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和其它特殊需要运输、携带、邮寄国家二级或广西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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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输、携带、邮寄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清楚;
2、具备水生野生动物活体运输安全保障措施;
3、运输、携带、邮寄的目的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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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相关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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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持有特许捕捉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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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特殊需要运输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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