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异地办理普通护照指引
一、内地居民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一)实施范围:南宁市(含所辖县)
(二)申请条件:
1、南宁市户籍人员的非南宁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非南宁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三)受理机关:南宁市(含所辖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四)申请材料:
1、属南宁市户籍人员的非南宁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3)交验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及复印件;
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4)双方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能证明除外);
(5)未满16周岁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的,应由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办理护照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非南宁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3)交验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及复印件;
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4)属就业人员的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属就学人员的需提交在读高等院校所出具的就读证明;
(6)属就业、就学人员配偶、子女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明等)及双方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能证明除外);
(7)未满16周岁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的,应由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办理护照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60周岁(含)以上老人在居住地就近办理普通护照
(一)实施范围:全区14个地级市及其所辖县(市)
(二)申请条件: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三)受理机关: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四)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3、交验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及复印件;
4、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明等);
- 内地居民在居住地就近办理换、补发普通护照
(一)实施范围:全区14个地级市及其所辖县(市)
(二)申请条件: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普通护照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三)受理机关:
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四)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3、交验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及复印件;
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4、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明);
5、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6、未满16周岁申请办理换、补发普通护照的,应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办理护照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五、 流动人口异地办理护照收费标准及依据
证件种类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普通护照
首次申请
200元/本
计价格[2000]293号
原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换发
损毁、被盗补发
丢失补发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加注
20元/项
[1993]价费字164号